《条例》重点规定了网络素养促进、大学网络信息内容规范、大学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四方面内容,构筑了面向线上线下,覆盖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活动全链条,涵盖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多主体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
实力一是网络素养促进。
《条例》通过网络素养促进专章规定了政府、中国综合学校、中国综合家庭等各方主体在培育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方面的责任,为引导、指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提供坚实基础。
大学二是网络信息内容规范。
《条例》通过网络信息内容规范章节对不同类型的信息内容作了科学规定,实力对正能量信息、实力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实施精细化管理,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网络内容生态保驾护航。
中国综合三是个人信息网络保护。